风景一处,却能让人看透。看透以后,再看是不是就没有意思了?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相处久了之后,会产生视觉审美疲劳。难免会将眼光移向别处。就像看风景,这里的风景参透以后,那么我会想要看没有看过的风景,哪怕那里没有这里的景致怡人。因为没有看过的,始终要看到以后才会甘心。人的心态就是这样,对新奇的事物总是充满了向往。
但是一个真正山川秀美,景色绝佳的地方,我们去过一次之后,我们始终会在大脑里回味。当我们看过无数风景,却发现比不上那一处的时候,我们会想要回到那里去,再一次去品味。美的东西永远都是有人回顾的。因此,好的风景,会让人的目光眷恋。
女人是风景。当男人看透,看够外面的风景之后,依然会回头再看细水长流。可是,女人不要破坏了自身的美丽。纵使他的目光已经散漫到无法聚合的地步,也不要为了他的远去而让自己神伤。那时候,你也许就不再年轻。如果再为了他的目光的离去而伤害了自己,就等于是坏了的风景,还有谁肯再回头呢?因此,我们依然要让自己活得光彩。想到自己是一处风景,就要让自己更加的迷人夺目。只有光彩了,才会吸引别的目光。
女人是风景。年轻的时候,曾是一道靓丽的风景,让他的目光留连。当看够了之后,他已经厌倦。于是,我们的城堡开始摇摇欲坠。但我们无力去固守。因为,外面美的风景太多。是男人就挡不住美的诱惑。我们是不是应该容忍,等待着他们累了之后的回归?可是,女人的心太累。累了,那么就好好的休息。等到某一天醒后的复苏,我们已经老了。男人也老了,纵是再美的风景他也无力的去欣赏透彻。也许他会回到最初的地方。因为那里的风景才是最适合他停留的。
可是,谁又能悟得这么透彻。风景会有逝去的时候。人亦有走向荒凉的时候。当我们的爱情变得苍白乏力的时候,看什么风景都没有了意义。想到这一点,可是那个时候,女人找到了真正欣赏她的他。男人呢?或许还在四处寻觅是不是还有更美的风景。谁又能真正的等到你看完风景之后再回归呢?谁又能去守着一个未知的结果,去荒废了自身的风景。
傻的女人纵然是有,可是不会太多。荒废了自身的美丽,等于苍白了灵魂,苍白了青春。那样为了一个不值得的男人而守候,就等于是抹煞了一处风景。
女人是风景,想到自己是一处风景,就不要忘了,纵是没有了他,依然还会有别的目光的眷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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竹影 (2008-9-08 21:24:47)
之所以喜欢植物,因为植物较之于动物来说,欲望朴素,接近于土地的芬芳,有一种空灵,所谓一花一世界,而其它的,是以外的事情了。花开花谢,悄无声息,她向阳,迎风,绽放过后注定萎谢,谁也留不住,可见她有自己的生命,以及宿命的安排。
如果生活中没有花,就如同夜晚没有星辰,美丽的脸上没有笑容。如果生活中少了这些植物的婀娜,世界也许就黯然失色。
每个女子都是一株娇蕊,张爱玲笔下的玫瑰们至今仍馨香久远。林黛玉葬花,其实哭的是她自己,香消玉殒时床边是紫色的杜鹃。花容月貌需要有赏花的情郎,否则便是良景虚设,而太多的爱情,都会错过花期。
喜欢蓝白风信子,说来也有些矫情,喜欢的只是这个名字,让风相信你。仿佛是风的眼睛与叹息,然而这些,风一荡漾又散了,就像一种爱情,因为长在风中,所以无关于承诺。
小时候沿河而居,对岸有人家扎了篱笆,种了一大片粉红色的花。春风拂过,花就火一般蔓延开来,拖曳到绿色的河面上,美丽得让人心生恍惚。至今不知道是什么花,只觉得没有一个人能够攀折,能够破坏这个突如其来的梦境。现在真的消失了,岸已挪移,我已南迁,那美丽成了记忆中的绝唱。
常常会在大街上看到打扮古旧的烧香老太太,她们三五成群,穿着蓝印花布的衣裳,最耐人寻味的是发际斜插一朵红花。想起小说中美丽的女子没有头饰,无奈的插了玫瑰,谁知反而脱颖而出,所谓活色生香。
记忆中那天有人送花来,卡片上是他的名字,太艳的玫瑰,还有新鲜的水滴。因为不爱他,所以无辜的玫瑰成了累赘,一天两天三天,都遗忘在茶几的某个角落,第四天随手丢进垃圾箱。他凝视着我,你会后悔的。我摇头,如果爱他,就会插起来,换水,舍不得迅速凋谢,临了还会把其中几片花瓣夹在书页里,挽留,端详。不爱,又何来追悔?
每年清明都要去老家上坟,十年如一日,在山下买一大束花置于坟前,说不出名字的,当中常常有金黄的油菜花充数,因为正是油菜花开的季节,卖花的老太太们就近取材。一年年过去了,墓穴冷清,捧着花束鞠躬,再鞠躬,哀思依旧。
孤标傲世偕谁隐,一样花开为底迟?
从陶潜的采菊开始,菊就沾上了归隐的意味。我喜欢菊花,是因名字里有个菊吧。所以特喜欢她,没有理由不喜欢她,因为希望自己前生是一株菊,来生亦是,从此后生生世世,都是菊。
可不可以只开在夜里,喧嚣退场,夜风重重。可不可以只负责美丽,和一切羁绊都断了纠葛,没有悲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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