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火中关电竟致水井停水 村民起诉村委会索赔
因村里电路、水井用电一体,村民家中起火后,电工停电致使水井无水救火,该村民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赔偿。日前,密云法院已受理该案。 原告张某诉称,2006年3月19日下午6时,其家房屋失火,张某向村委会寻求救助,村干部李某立即广播召集全体村民到张某家救火,同时通知电工断电,避免造成更大损失。但未料到,村里电路与水井的闸门是一体的,断电后,村里的水井也停止供水。张某认为,电工停电导致水井停水,无水救火,造成张某的财产损失加大至10万元。为此,其将村委会诉至法院,要求判令村委会赔偿原告损失3万元。 村委会辩称,张某家起火是其自己造成的,起火后,村委会及时广播召集村民去救火,已尽到了义务,且发生火灾时停电是常识。因我村水井与居民用电是一体,停电后停水并不是村委会的责任。 日前,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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